本會設會長及副會長各一人,聯盟會員大會則為本會最高權力組織,為服務企業、促進商機、維護企業品質及聯盟信譽等原則,組織設財務規劃組、活動企劃組及行銷企劃等服務系統;另設委員會負責本會修改組織章程及加入廠商評鑑等相關會務之決策事宜。
會員大會:本會最高權力組織,負責本會組織章程修改及年度活動、預算等相關會務審查與監督。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大會。